根据我校元旦放假通知精神及中心的实际情况,现将2017年元旦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: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2日。所缺课程不统一安排补课,需要补课的由中心安排,并报本科生院备案。
二、各部门要做好元旦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,落实责任分工,加强安全教育,组织安全检查,排除安全隐患。
三、放假期间,各部门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,如要外出,要认真按照领导干部请假制度的要求做好请销假。
四、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做好应急值守工作。
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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