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我校清明节放假通知精神及中心的实际情况,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为4月2日(星期日)—4月4日(星期二),4月1日(星期六)正常上班。在此期间所缺课时学校不统一安排补课,如需补课,请联系教学科。
二、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。假期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,切实落实各项防火、防盗等措施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三、放假期间,各部门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。
四、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做好安全巡查及应急值守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