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 、指导思想和原则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,以凝聚人心、推动发展、促进和谐为目标,以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,以创新活动方式、增强工作实效为抓手,紧紧围绕中心任务,密切结合基层实际,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、组织与群众相结合、党内与党外相结合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,努力扩大民主,改进方法,全面了解评价党支部发挥作用的情况,激励先进,鞭策后进,整体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,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为促进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。
考核评价工作,应当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的原则,坚持实事求是、与时俱进的原则,坚持科学合理、便于操作的原则,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。
二、考核评价内容
1、围绕中心任务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情况;
2、党支部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;
3、对党员开展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工作情况;
4、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情况;
5、发展党员工作情况。
为量化考评,将以上五项内容具体细化为若干项考评要素(见附件1、2)。
三、考核评价方法
1、全校党支部考评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部署,具体工作由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负责实施。
2、考评工作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,日常管理与集中考评相结合,组织考评、支部自评与群众评价相结合。
四、考核评价程序
1、考评准备:校党委召开基层党委(党总支)书记会议,对考评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;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成立由基层党委(党总支)委员和党支部书记组成的考评小组。
2、学习教育:党支部利用党组织活动日,集中对党员进行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教育。学习内容以党章为主,学习方法应灵活多样,讲求实效。
3、支部自评:党支部委员会认真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,客观分析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状况,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提出整改措施。
4、党员评议: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,支部书记报告工作,全体党员对支部工作和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评议,并根据考评标准评分。党支部得分的平均值作为支部自评分数。
5、群众评价: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时吸收党外群众参加会议(含本单位非党行政负责人),由群众根据考评标准对党支部进行评分。党支部得分平均值作为群众评价分数。
6、组织考评:考评小组根据实际情况,以适当形式召开党内外人员座谈会,查阅党支部工作记录及相关材料,听取各党支部工作汇报,在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,根据考评标准分别给所属党支部评分,其平均值作为考评小组评估分数。
7、考评意见反馈:在全面考核评价的基础上,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向被考评党支部反馈考评意见。
8、制定整改措施:党支部委员会召开全体党员大会,总结考评工作,找出差距,参照考评小组反馈的意见,制定改进措施。
9、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综合考评情况,填写考评汇总表(见附件3)。
五、考评成绩计算方法
党支部考评总成绩=支部自评分数×35%+群众评价分数×20%+组织考评分数×45%;
党支部所在单位无党外群众或党外群众少于3人的,党支部考评总成绩 =支部自评分数×40%+组织考评分数×60%。
六、考评结果的应用
1、党支部状况分析: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在考评工作结束后,根据考评总成绩对所属党支部进行全面分析,党支部工作状况可分为四类:优秀党支部(90分以上)、良好党支部(75——89分)、一般党支部(60——74分)、较差党支部(60分以下)。
2、考评结果的应用:考评成绩优秀可作为申报校级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,对考评成绩一般和较差的党支部,要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,采取有效措施,做好重点帮助,限期改进提高。
七、组织实施
1、党支部建设关系到党的教育方针在学校的贯彻执行,关系到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,关系到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的实现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,领会精神,明确考评的意义、内容和要求,认真组织实施考评工作,确保考评顺利进行,取得实效。
2、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可参照本办法,根据所属党支部的实际情况,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,进一步增强考核评价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。
3、全校性党支部考评工作,每两年进行一次,一般在年底前完成。在不进行全校性考评工作的年份,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组织所属支部自查,了解和掌握基层党建工作状况,校党委组织部进行抽查.